项目公示
关于深圳市晶鑫昌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晶鑫昌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晶鑫昌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晶鑫昌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坣岗洪湖路5号厂房
建设单位:深圳市晶鑫昌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坣岗洪湖路5号厂房来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360m2,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制品、模具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250吨、300套。2011年4月委托深圳市绿源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4月28日取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圳市晶鑫昌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深宝环批[2011]601325号。
项目目前设置一套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烟尘和有机废气进行集中处理。目前,相关配套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均稳定运行,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在此基础上,验收编制单位于2023年8月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13日开展了现场监测,在综合各种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5-2722540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