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海科讯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分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海科讯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海科讯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分验收
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华丰科技园第11幢第八层、第10幢C、D座第一层
建设单位:深圳市海科讯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塘尾华丰科技园第11幢第八层、第10幢C、D座第一层来进行生产,本次对塘尾华丰科技园第10幢C、D座第一层进行部分验收。建筑面积3100m2,项目投资总额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电子产品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00万个、10万个。2017年7月委托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7月27日取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深圳市海科讯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深宝环水批[2017]600389号。
项目目前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焊锡废气进行集中处理。在磨床加工工位安装排气扇等强制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排风。目前,相关配套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均稳定运行,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在此基础上,验收编制单位于2023年8月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9-20日开展了现场监测,在综合各种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5-2722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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