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生物产业楼项目水土保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爱康生物产业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爱康生物产业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爱康生物产业楼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丹碧路与聚青路交汇处东南角,东侧为深圳市国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东南侧为深圳市康泰健牙科器材有限公司。项目用总用地面积5053.95 m2,用地红线面积5053.95 m2,总建筑面积25289.01 m2,计容积建筑面积17045.68 m2,包括一栋13层厂房及一栋2层配套建筑,其中配套办公1209.08 m2,配套宿舍1198.38 m2,配套食堂333.72 m2,厂房面积12418.55 m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包括架空停车层级架空停车位,不计容建筑面积8243.33 m2,包括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设2层地下室,建筑覆盖率30%,绿化覆盖率57.06%。
本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设计单位:中航工程集成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施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威尼斯wnsr888
验收结论:爱康生物产业楼项目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7225403,邮箱:5958352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