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兴益科技大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兴益科技大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兴益科技大楼项目用地总面积为7379.68m2,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2139m2,其中现状已建宿舍建筑面积12061m2,本次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0078m2。新建厂房首层层高6.0m,二至六层厂房层高5.4m,七至十一层层高4.5m,设地下一层作附属公用设备用房及附属共用停车库,层高5.8m。规定容积率为3.00,项目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793m2,其中附属公用设备用房面积503m2,附属共用停车库面积2290m2,共设99个停车位。
本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兴益(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体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威尼斯wnsr888
验收结论:兴益科技大楼项目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7225403,邮箱:595835261@qq.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