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福海街道明辉企业自用居住用房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宝安区福海街道明辉企业自用居住用房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宝安大道与榕树路交汇处东南侧,项目地块东面为榕树路工业区,南邻富桥第四工业区,西面为宝安大道,北面为榕树路。本项目调查范围面积为24276.46m2。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对其进行自用居住用房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项目地块拟建设自用居住用房,其用地性质属于住宅,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威尼斯wnsr888开展本项目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根据历史影像图:
2010年以前,项目地块为周边居民的零散菜地,用于种植自用蔬菜;
2010年至2018年间,场地一直处于荒置状态,仅有自然生长的杂草;荒置期间于2013年临时放置地块西侧修建地铁11号线的多余土方,多余土方运走后地块内杂草自然生长,其后数年无任何变化;
2019年上旬至2020年9月底,地块经简单平整后作为泥头车的停车场,用于停放和维修泥头车。
2020年9月底至今,地块内为空地。
三、场地未来发展
根据《深圳市宝安201-T1号片区[立新水库片区]法定图则》,项目地块未来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明辉光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对其进行自用居住用房开发。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指引(试行)》(2018年9月25日)要求,编制单位威尼斯wnsr888对本次调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并由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调查共计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
五、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得到如下结论:
(1)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该项目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均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2)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限值以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石油烃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项目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均没有超风险筛选值。
(3)在本次场地现状调查中,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不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